1、点击“我要报名”进行网络报名。
2、申报条件:
(1) 已取得食品检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2) 从事本职业工作连续15年以上的;
(3) 取得本专业助理专业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的;
(4) 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
(5)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须另准备一份相关质检工作方面的论文或业绩报告。
3、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0年1月21日
培训时间:2010年1月22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7:30)
培训地点: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71号烟台道恩宾馆(原化工培训中心)
4、证书颁发:经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鉴定考核合格者,由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国家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从事食品检验工作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5、集中辅导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